你可能觉得不可思议:长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是不能搞建设吗?但宁夏最近连发两个批复,同意在长城边墙保护范围内建风电项目。这背后的法律逻辑值得说说。
两个项目都在宁夏吴忠市同心县:
两个都是输变电线路工程,不是风电机组本身建在长城上,而是输电线路要从长城保护范围上空穿过。
确实禁止。而且禁得很严格。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2024年修订):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长城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更具体: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挖掘地下通道通过;无法挖掘的,才允许架设桥梁通过。任何单位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长城。
那为什么还能批?
《文物保护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必须:
这两个项目走的就是这个程序:
而且批复里反复强调: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确保文物安全、落实保护措施、接受文物部门监督。
这不是不讲理,是现实需要。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是国家能源局和乡村振兴局推的政策——在农村地区发展分布式风电,帮助乡村振兴。同心县是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但长城边墙纵横分布,风电场的输电线路绕不开。
这其实是一个普遍性矛盾:新能源大基地大多在西北,而西北恰好是长城遗址最密集的地区。 风电、光伏要占地架线,长城要保护,两者怎么平衡?
法律给的答案是:能绕就绕,绕不过就架线/挖隧道,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不能破坏文物风貌。
如果你在西北搞新能源项目:
选址前必须做文物调查。长城沿线的风电、光伏项目,线路设计方案必须报文物部门审批,这直接影响项目工期和成本。
如果你关心文物保护:
别看到"长城边上建风电"就开骂。法律本身已经设了三道门槛——省级批准、国家文物局同意、设计方案审查。关键是执行中有没有真的保护文物。
从政策角度:
这其实反映了国家"双碳"战略和文物保护的协调思路——不是不让搞建设,而是要求建设方付出更高的合规成本。
Q:风电机组能建在长城上吗?
A:不能。批复的是输变电线路跨越,不是机组基座。风机选址仍需避开长城保护范围。
Q:以后这种项目会越来越多吗?
A:大概率会。西北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与长城遗址分布高度重合,类似案例会持续出现。
Q:文物部门有否决权吗?
A:有。国家文物局的复函是前置条件,不同意就不能批。
法律不是非黑即白的"保护就不能发展"。《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已经给出了制度框架:原则禁止、例外审批、严格控制。宁夏这两个批复就是这个框架的实际运行——新能源要上,但文物不能坏。接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施工过程中有没有真的落实保护措施,而不是批了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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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宁夏在长城边墙保护范围内实施风电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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