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工程行业,或者你家附近正在修隧道、地铁、穿山公路,这条通知跟你直接相关。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国资委、能源局、铁路局、国铁集团,一共9个部门,刚刚发了一份关于隧道施工安全的通知。
9个部门联合发文,规格不低。为什么这么重视?因为隧道施工事故太惨烈了。
通知开头就摆了现实:中国在建隧道规模全球第一,长隧道、特长隧道特别多。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面临的风险一大堆——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岩爆、中毒窒息……
"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这是通知原文。
最近几年隧道施工出了不少事。山东招远金矿坠罐、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这些事故背后都能看到安全评价和施工管理的问题。
这次9部门联合发文,就是要系统解决隧道施工的安全问题。
通知第二条直接戳中行业痛点:
严禁随意压缩工期。 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采取相应措施并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要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变**"最低价中标"为"最优价中标"**。
这两句话什么意思?
以前工程行业怎么玩的?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拼命压缩工期。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拼命压价。最低价中标,中了标再想办法省钱——省在哪?安全投入。
结果就是:工期压得紧→工人赶进度→安全措施不到位→出事故。
这次明确说:不准随意压工期,不准最低价中标。要变"最优价中标"——不是谁报价低谁赢,而是谁方案好谁赢。
这对施工单位是好事。以前被甲方逼着赶工期出了事还要背锅,现在有文件撑腰了。
通知第三条讲勘察设计。
很多隧道事故,根子在勘察阶段。地质条件没摸清楚就开工,挖着挖着遇到瓦斯、突水突泥,人就埋里面了。
这次规定:
特别提到一条:不得在合同中违规设置规避责任条款,将设计责任推卸给施工单位。
以前有些设计院,出了设计问题就说"这是施工单位没按图施工"。现在明确说了,设计单位要驻场、要动态调整、要对设计负责。
通知第四条讲施工现场。
里面特别强调了瓦斯隧道:
为什么对瓦斯隧道这么重视?因为瓦斯爆炸是隧道施工最致命的风险之一。
还有一条很实在:鼓励一线工人主动报告隐患,不得因为工人报告问题就处罚。
以前工地上有个怪现象:工人发现隐患报告了,反而被项目经理骂"耽误工期"。现在明确说了,主动报告并整改的,不作为处罚依据。这是在给一线工人撑腰。
通知第五条讲监理。
严禁"只签字、不监督"及串通造假行为。
以前很多监理就是个签字工具人。施工单位干了什么他都签字,出了事说"我没注意"。这次明确:
还有一条:避免同一工程使用同属一家上级企业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为什么?因为"父子关系"的监理和施工单位,监理不可能真监督。你总不能让儿子监督老子吧?
对工程人(施工/监理/设计):
对建设单位(甲方):
对安全评价行业:
Q:这个通知管哪些隧道?
A:铁路、公路、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的隧道(洞)工程都管。
Q: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A:通知发布之日起(2026年9月3日)。
Q:发现违规怎么举报?
A:通知提到"群众反映的涉嫌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线索"会被核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都有举报渠道。
中国是世界上隧道最多、隧道建设速度最快的国家。这些隧道修好了是百年工程,修不好就是夺命工程。
9部门联合发文,说明国家层面已经意识到:隧道施工不能再靠"出事再追责",必须在过程中管起来。
不准压工期、不准最低价中标、监理不能走过场、工人报告隐患不被罚——这些措施如果真落地,工程人的安全会好很多。
政策好不好,关键看执行。希望这次不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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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