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民事诉讼部分宣判的消息再次引发关注。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凶手不都已经被判死刑、执行完了吗?人死账清,为什么物业、万达、夜市经营方还要掏腰包?
不少人根深蒂固的一个误区是——谁扔的东西谁负责,没扔东西就跟自己没关系。但这次判决恰恰把这个观念推到了台前。今天我们就把这个案子掰开揉碎,讲清楚高层住户、物业、楼下做生意的,各自到底该为"头顶上的安全"负什么责任。
据公开报道,事情发生在2023年6月的吉林长春红旗街。
2023年6月17日下午和晚上,长春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的周某,先后从窗户往下扔桶装水和罐装饮料,砸伤了两名路人。
仅仅5天之后,6月22日晚9点到11点,周某又从同一栋公寓的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接连朝楼下扔了八块砖头。当时楼下正是热闹的夜市,一块砖头正中路过的北京女律师娄某头部。她年仅28岁,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经法医精神鉴定,他作案时没有精神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3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死刑,被告方表示不上诉。202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某死刑并执行。
刑事部分虽然了结,但家属注意到一个细节:周某在扔砖头之前,已经扔过桶装水、砸伤过人,为什么物业、楼下管理方没有任何反应?
据公开报道,2026年7月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判决,8月中旬判决生效,各方均未上诉。9月15日,家属娄女士对外披露了判决内容:
三方合计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家属一方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0余万元。
这个案子其实涉及三层法律责任,很多人只看到了最上面那一层。
第一层是抛物者的刑事责任
周某不是随手扔个香蕉皮,而是在6天内多次、持续地朝楼下人群密集处扔桶装水、饮料、砖头。这种行为已经不是"高空抛物"四个字能概括的,它威胁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检方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最终判了死刑。
这里要区分两个罪名:
第二层是抛物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最基本的一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周某本人当然是第一责任人,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但问题是,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后,他个人的赔偿能力往往是有限的。这时候,家属才会去追问:物业、管理方为什么没尽到义务?
第三层是物业和经营方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也是这次判决最受关注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注意"补充"两个字——它的意思是:先找抛物者赔,抛物者赔不起或者赔不到的部分,才有过错的管理方在自己过错范围内补上来。
法院在这次判决里把三方的过错拆得很细:
误区一:物业只要交了保安、扫了地,就算尽到义务了
这是很多业主和物业自己都有的错觉。法院这次判决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安全保障义务是动态的,不是挂个牌子就完事。当同一栋楼已经出现过两次高空抛物、砸伤过人这种明确的危险信号后,物业必须升级措施——比如封天台、装监控、巡查堆放物、张贴警示,而不是等出了人命才说"我们也没想到"。
误区二:人是别人扔的,楼下做生意的没责任
夜市把摊位摆在公寓正下方,每天聚集成百上千人,这个选址本身就把顾客暴露在高空风险里。经营方有义务评估头顶上方的安全风险,该搭防护棚搭防护棚,该挪位置挪位置。这次判夜市承担5%,虽然比例不高,但性质很明确:你在高危区域收钱做生意,就不能假装看不见楼上的风险。
误区三:凶手都被判死刑了,民事赔偿就不了了之
这是受害者家属最担心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围观后的疑问。答案是否定的。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是两条平行线——一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代表他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就一笔勾销。更重要的是,当直接侵权人赔偿能力不足时,《民法典》给了受害人另一条路:去找那些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方,让他们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这次判决的真正意义,是让"管理缺位"这件事第一次真金白银地付了钱。
如果你住在高层,或者你在楼下路过、摆摊、带孩子玩耍,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发现高空抛物,先不要急着上楼争吵。用手机拍下抛物位置、落地物、现场痕迹,记录时间。如果有人受伤,立刻拨打120和110。报警非常关键——只有公安介入,才能固定是"谁扔的"这一事实,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第二步:民事索赔,先找直接侵权人,再找有过错的管理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能查到具体是谁扔的,就直接起诉抛物人。查不清具体是谁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是大家常听到的"整栋楼连坐"条款,但它是补偿,不是赔偿。
如果抛物人赔不起,而物业、商场、街区管理方又明显有管理疏漏,比如监控坏了不修、天台常年不锁、出现过危险不整改,可以把他们一并列为被告,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步:保存好所有损失凭证
医药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每一笔都要有票据。家属委托律师时,把报警回执、就医记录、物业沟通记录、事发地照片全部整理好,这些都是法庭上的硬证据。
第四步:作为高层住户自己,日常要做到三件事
一是自家窗台、阳台不要堆放花盆、纸箱、拖把这些容易被风吹落的东西;二是教育孩子绝对不要往楼下扔任何物品;三是发现邻居家有装修垃圾长期堆在楼道、天台门敞开着没人管,主动告诉物业,物业不作为的,可以向街道、住建部门投诉。
一块砖头,带走了一个28岁年轻律师的生命。抛砖者已经用生命偿了债,但这个案子留给所有人的思考是:
"头顶上的安全"从来不是靠某一个人自觉就能守住的。从装修工人乱堆砖头,到物业不封天台、不设警示,再到夜市把摊子摆在风险正下方,每一个环节松一寸,最终都是路人在用命填。
《民法典》写得很清楚: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担责。下次再有人跟你说"又不是我扔的,关我什么事",你可以把这个案子转给他看看。
如果这篇文章让你重新认识了"高空抛物"这四个字背后的法律重量,欢迎点个在看,转发到你家小区业主群——也许下一次,就有人因为多看了一眼、多问了一句,而躲开了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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