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申请科研项目、评职称、评奖励,有人想走"后门"、找关系、打招呼。云南出新规了,这种行为怎么处理有明确规定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云南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请托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25年12月31日公布,2026年2月5日起施行。今天给你说清楚,什么是请托行为,会有什么处罚。
谁出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31日公布,2026年2月5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评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几个重点:
一句话总结:科研项目评审走"后门"、找关系、打招呼就是请托行为,云南新规明确了这种行为的处罚标准。
政策说了:
简单说:
政策说了,下列行为都是禁止的:
政策说了,评审专家不能做这些:
政策说了,对实施请托行为的科学技术人员,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政策说了,对涉及请托行为的评审专家,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Q:什么是请托行为?
A:请托行为就是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过程中,相关单位或个人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寻求关照,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或利益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找关系、打招呼、递条子、送钱送物。
Q: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A:打探评审信息、游说说情、利益输送、接触评审专家、帮别人请托,这些都是禁止的。
Q:会有什么处罚?
A:轻则1~3年不能申请项目,重则永久不能申请项目,还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已经获得的项目会被撤销,经费会被追回。
Q:评审专家有什么处罚?
A:主动报告且未接受请托的,不予处理。接受请托的,轻则3年不能当评审专家,重则永久不能当评审专家,还会从专家库除名。
Q:跟科研人员有什么关系?
A:如果你是科研人员,申请科研项目时找关系、打招呼、递条子、送钱送物,就是请托行为,会被处罚。如果你是评审专家,有人找你打招呼、递条子、送钱送物,你应该主动报告。
云南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请托行为处理办法这个政策,核心就是:科研项目评审走"后门"、找关系、打招呼就是请托行为,云南新规明确了这种行为的处罚标准,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对政府来说:
对科研人员来说:
对评审专家来说:
以前可能有的科研项目评审走"后门"、找关系、打招呼,有的评审专家打人情分、收好处,评审不公平不公正。现在有办法了——明确什么是请托行为,明确哪些行为是禁止的,明确会有什么处罚,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这就是这个办法的意义——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评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话题标签:#科研诚信 #科技评审 #云南 #政策解读 #科研项目 #学术规范 #请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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